林男以欺瞞方式使鄰居母女喝摻有K他命的私釀果酒,並犯強制猥褻等犯行,判處判林男有期徒刑5年6個月。(記者彭健禮攝)
2020/11/25 21:27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林姓男子攜帶高粱酒及摻有K他命的私釀果酒,去找鄰居母女阿嬌、小芳(均為化名)喝酒聊天,再趁酒精、藥性發作,當著小芳的面,脫去阿嬌的衣物強行猥褻。苗栗地方法院,依法判處他有期徒刑5年6個月。
判決書指出,林男於去年8月間,攜帶高粱酒及摻有K他命的私釀果酒,到鄰居阿嬌、小芳家喝酒、聊天,趁阿嬌喝了果酒,受酒精及毒品作用而頭暈之際,假借替阿嬌按摩,將阿嬌的衣物褪去後,徒手撫摸阿嬌胸部,並在阿嬌勉力反抗時徒手毆打阿嬌的身體及頭部,以藥劑及強暴方式,強行猥褻阿嬌得逞。
小芳在一旁目睹,雖想替媽媽解圍,但也受酒精及藥物作用,加上看到林男毆打媽媽,也害怕不敢上前。
阿嬌被欺負後,命林男離開,未料,隔天凌晨,林男竟又利用不詳的工具,弄壞阿嬌家住宅的鐵門把手並侵入阿嬌住宅內。阿嬌察覺聲響,發現林男已在廚房,再斥喝林男離開,之後由小芳告知親友,由親友協助報警處理。
林男坦承有攜帶果酒前往鄰居母女家共同飲酒,但矢口否認有以欺瞞的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以藥劑犯強制猥褻、毀損他人物品及侵入住宅等犯行。
法官調查,檢警將林男帶往並遺留在鄰居家的果酒酒瓶扣案送驗,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以氣相層析質譜分析法及高解析液相層析質譜分析法進行檢驗後,驗得扣案酒類內含K他命成分。
且母女皆稱,當天林男帶來的果酒,喝起來怪怪的、鹹鹹的,與一般酒類有異,但2人並不知悉這種異樣感的確切原因,林男攜帶果酒前往案發住宅供鄰居母女飲用之際,確有隱瞞其內含有K他命成分,而有以欺瞞之方法使鄰居母女施用第三級毒品K他命。
林男對阿嬌行強行猥褻部分,法官觀諸母女各自於偵訊及審理中所為證述前後一致,並無重大歧異或扞格之處。
法官認為,林男以欺瞞之方式使鄰居母女同時施用第三級毒品,並據此以藥劑對阿嬌犯強制猥褻等犯行,前後行為間時空關係緊密,係屬以一行為同時觸犯二罪名之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第3項以欺瞞之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罪處斷,判林男有期徒刑5年6個月。
又林男毀損案發住宅鐵門後侵入案發住宅內之犯行,法官也認係以一行為同時觸犯二罪名之想像競合犯, 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依刑法第354條之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斷,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