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公司(2633)董事長、總經理再減薪!台灣高鐵今(16)日召開董事會,討論董事長、總經理的薪酬調整案,在交通部主導下,通過董事長、總經理之非固定薪酬(獎金),並調整至與員工之標準一致,以員工一年獎金至多五個月,董總一年至多12個月計算,足足少了七個月,約240多萬元,年薪也因此從800萬元減至不到600萬元。
台灣高鐵董事長江耀宗。報系資料照
據指出,台灣高鐵公司在純民營時,董事長年薪達千萬元之多,並未比其他大型運輸事業公司董事長的薪資高,後來交通部協助高鐵完成改善財務,實際主導高鐵營運,當時有人提及泛官股事業董事長薪資過高,應該調整,故交通部訂出「交通部派任或推薦至公股民營事業及其轉投資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薪資標準規範」,董事長依經營績效,年薪從749.8萬元到822.9萬元之間。
也就是說,董事長江耀宗2017年2月自行減薪,在近年高鐵運量提升、盈餘增加下,獎金隨之提高,本薪加上獎金(12個月),年薪約800萬元,一直符合交通部訂定的薪資規範,近期交通部突然對此提出異議,並要求須重新檢討。
經高鐵內部研議後,今日董事會進行討論,確認董事長與總經理薪資調整為與員工標準一致,高鐵員工除每年12個月的薪水外,還有兩個月的年終獎金,及依據高鐵公司營運績效,給予一至三個月不等的績效獎金,也就是說,高鐵董事長現行每年薪水加獎金可領到約24個月的薪水、全年收入有800餘萬元,未來將減少七個月,年所得不到600萬元。
對於董事會的決議,台灣高鐵表示,對於兩位首長近年來所負的經營責任及所創造卓著績效,與其所領取薪酬的對應性,受限於交通部的規範,以至於無法如一般民營企業薪酬原則所給予的合理對待,台灣高鐵公司至感遺憾,但近期仍積極配合大股東(交通部)法人董事代表人的提案要求,重新檢視董事長、總經理的非固定薪酬(獎金),並調整至與員工的標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