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買彩券 免課贈與稅
工商時報 林昱均 2020.09.04
國稅局表示,民眾集資購買彩券後按出資比例分配獎金之行為,並不屬於贈與,因此免向戶籍所在地申報贈與稅。圖/林昱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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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集資購買公益彩券屬於按出資比例分配獎金,免申報贈與稅。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規定,所稱贈與,指的是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之行為。
然而,國稅局表示,民眾集資購買彩券後按出資比例分配獎金之行為,並不屬於贈與,因此免向戶籍所在地之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
國稅局指出,
集資購買公益彩券屬民眾經常性活動,無須事先向國稅局報備,民眾可自行保存集資購買的證明資料,像是每人出資金額、分配獎金、何時購買、在哪購買等,以維護自身權益。
公益彩券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