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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11-09 14:11

港澳辦主任稱:未完成「23條」立法 是港獨加劇主因

北京正逐步緊縮對香港的控管,香港必須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已箭在弦上。大陸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表示,反送中抗爭進一步凸顯完善香港治理制度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他指出,香港尚未完成23條立法,正是近年「港獨」不斷加劇的主要原因之一。

 

張曉明在近期出版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輔導讀本》撰文指出,「『一國兩制』作為一項制度創新,與其他任何新生事物一樣,也需要在實踐中經受檢驗,並不斷加以完善。」

文章稱,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在深入總結「一國兩制」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從制度層面特別是中共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實行管治的層面,對推進「一國兩制」實踐作了系統的制度設計和工作部署。

 

張曉明強調,在思想認識上,必須堅持「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的基本邏輯。

 

他強調,在「一國兩制」下,港澳應當尊重國家主體實行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包括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這一核心內容在內的政治制度。中國實行單一制的國家結構形式,中共中央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內的所有地方行政區域具有全面管治權。

 

張曉明指出,憲法和基本法明文規定中共中央對港澳擁有十大權力,包括對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的監督權。重點是監督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和政權機關的活動是否違背憲法和基本法、違背「一國兩制」,以及決定在特別行政區實施全國性法律。

 

他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核心要求,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在特別行政區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完善相關執行機制,天經地義,也有其實際需要。」

 

張曉明說,目前,澳門已經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建立了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並主動在立法會選舉法中增「防獨」條款,下一步還將制訂和修改相關配套立法。

 

張曉明稱,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也未設立相應執行機構,這也是近幾年來「港獨」等本土激進分離勢力的活動不斷加劇的主要原因之一。

 

他並指出,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強化執法力量,已成為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社會各界人士面前的突出問題和緊迫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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