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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8-04 22:44
華南銀行:以客為尊 消費者權益優先
■蔡穎青■
華南銀行總經理王濬智表示,依主管機關在98年7月16日公告的「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草案,提到共同行銷排除保經、保代公司的適用,對沒有保險公司之金控或非屬金控之銀行,僅得以適用合作推廣,他補充,待草案研議確定,頒佈相關規定後,銀行或可依法可增設保經代部門,使銀行保險可以充分運用銀行內部基本資料,發揮「以客為尊」的精神,站在客戶的角度,推薦客戶較合適的保險商品,相信此舉對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有很大的加分。
他引用實踐大學銀行保險研究中心的調查報告,報告中顯示國人對於銀行保險業務的滿意度,近幾年來呈現直線上升的走勢,這除了顯示銀行本身重視這一塊業務之外,也說明銀行業者近年來在銀行保險業務上的努力已經受到民眾相當高度的肯定與信任,對於未來如何打造權責相符環境,也是消費者所共同期待的。
王濬智說明,以目前的三方合約下,銀行角色被淡化模糊,只剩銷售通路的地位,這與客戶對銀行的信賴跟期待誤差相當大,容易產生客訴及糾紛,所以銀行增設保經代部門後,責任加重,也較符合民眾期待,他也指出,「任何賺錢的機會必伴隨責任與風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保經代制度經主管機關改革後,銀行的責任必會加重,可提供民眾更好的保障。
王濬智補充,制度變革後,業者可合併使用總務、會計、人事、資訊等人力,並減少組織文化上不同的磨擦,以上都是企業馬上減少的成本,其結果也都會回饋給民眾,當然伴隨而來的是,銀行高階管理部門需橫跨銀行跟保險業務管理,對業者來說也是一個重要的挑戰。
此外,在產品部分,目前銀行保險產品較簡單,傾向不需高度售後服務的商品,投資類型也偏高,為因應改變,未來銀行一定要加強教育訓練.,增進行員保險專業知識,朝向替客戶做全方位理財規劃發展,至於要如何跟銀行本業做配合,具體做法有房貸客戶跟產險配合、基金客戶跟投資型保單配合、定存客戶跟儲蓄型保單配合,他強調,未來對保險產品的專業性,是銀行責無旁貸必須加強的。
王濬智指出,在新制下,因為銀行已不只是通路,所以更應揭露、告知客戶產品的資訊,相信對客戶會更有保障,但他也呼籲,銀行不應被課以對保險公司清償能力之背書責任,這種要求是不合理的。他期許,在新制之下,銀行必能為民眾提供更完整的需求解決方案,成為客戶可信賴的好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