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yong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6-11 00:06

台中社會住宅「月租金」大致出爐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台中市政府持續推動8年1萬戶社會住宅,並將依法設置「住宅基金」,最快2016年底公布申請人資格條件。目前一房型的每月暫定租金,最便宜的豐原區安康段僅5,322元,而最高的西屯區惠來厝段也僅8,008元,價格親民。未來租金將每三年委託不動產估價業者評定後調整。
台中市政府都發局長王俊傑表示,市府為提供穩定興辦社會住宅的財源,將設置專用的住宅基金,「台中市住宅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已獲市政會議通過,目前正送至台中市議會審查。
該自治條例通過後,將透過長期低利融資策略,取代龐大的興建預算,提供社會住宅未來的興建與週轉資金,並以租金收入逐年還款,預計興建社會住宅的資金約40年即可回本。
至於外界關心的申請資格與租金價格,市府依據住宅法將訂定「台中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草案)」,規範入住對象須為20歲以上設籍或工作於台中市的國民,且在台中市沒有自有住宅及未享有其他房屋補助。
而申請人與家庭成員的家庭年所得、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均須低於當年度都發局公告標準,目前該草案正進入市政會議審議程序,預定2016年完成訂定並公布於市府網站。
王局長也說,市府已規劃興建四處社會住宅,租金為市價的七折,暫定租金價格包括:豐原區安康段,一房型5,322元、二房型8,195元、三房型1萬0,887元;大里區光正段一房型5,544元、二房型9,461元、三房型1萬3,066元;太平區育賢段第一期,一房型5,841元、二房型1萬3,060元、三房型1萬9,586元;西屯區惠來厝段,一房型8,088元、二房型1萬2,601元、三房型1萬6,555元。
王局長也說,除了市府自建之外,市府也持續透過容積獎勵制度,鼓勵建商將部分建物作為社會住宅使用,最高可獲得50%容積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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