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港金牌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1-01 03:26

4G頻譜競標 將訂亞太條款

針對亞太電信漫遊台灣大4G網路爭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兼發言人虞孝成表示,未來在第二波4G頻譜2.6GHz釋出前,將修訂行動寬頻管理規則。
據了解,NCC規劃針對持股上限及派駐董事規定趨嚴管理,如果申請人派駐董事到其他申請人,則視為同一個申請人,僅有一方可以競標,同時降低聯合申請人持股上限,從原本的15%,往下調整,管制趨嚴格。一旦調整,將牽動台灣電信產業之間的競合關係與版圖。
據了解,NCC有意嚴管申請人的條件,業者評估,此舉將成為影響亞太電信、台灣大參與未來頻譜釋出的關鍵。調整後,未來亞太電信及台灣大可能會被視為是同一申請人或聯合申請人,僅能有一方參與未來頻譜競標。
亞太電信透過漫遊台灣大4G網路的議題愈炒愈熱,電信業者表示,根據行動寬頻管理規則規定,同一申請人只能競標一張執照,聯合申請人則抽籤決定誰參與競標,未來台灣大跟亞太電信參與頻譜競標時,到底要定義為不同申請人、同一申請人跟聯合申請人,將嚴重影響未來產業公平競爭。
近期美國商會拜訪NCC主委石世豪時,有成員問起近期爭議,以及未來NCC將如何修改管理規則,讓未來頻譜釋出以及市場競爭更加公平。據了解,石世豪當下回應,將修改管理規則,降低持股上限。
根據鴻海與台灣大戰略聯盟,雙方合作均符合現行法規規定。對此,虞孝成表示,針對亞太電信以4G漫遊台灣大網路,已經進行行政檢查,將兼顧消費者權益,監督第一類電信業者應盡責任,未來也將修訂行動寬頻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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