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罐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2-29 10:30

電子支付機構資本額 最低5億元

2014-12-29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審查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會中決定,將電子支付機構最低實收資本額,自3億提高為5億元。
民進黨立委許添財原建議,電子支付公司若沒有儲值業務,資本額1億元,若經營儲值業務,資本額應拉高到10億元,最後財委會決定折衷為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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