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麻雀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2-17 17:55

遠百:高院已明確認定太流增資紀錄並無偽造文書

【時報記者沈培華台北報導】遠百 (2903) 今日再發出聲明,表示高院已明確認定太流增資紀錄並無偽造文書,再次籲請主管機關遵守法院確定判決,並重申將對選任太流臨時管理人一事提出抗告。
遠百重申,將對台北地方法院選任太平洋流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太流公司)臨時管理人之違法、錯誤裁定,循法律途徑提出抗告。
遠百指出,高院新確定終局判決(97年度矚上易字第1號)已經認定「太流公司增資會議紀錄並非偽造,…遠東合法增資無誤」,經濟部先前撤銷太流公司之增資等相關登記已失根據,但主管機關至今仍不願依該新判決更正公司登記,以致台北地院以太流公司僅有一千萬元股本為認定基礎,作出選任臨時管理人之違法、錯誤裁定。行政機關遵守法院判決為法治國家基本原則,該公司籲請主管機關即時更正,以免錯上加錯。
此外,台北地院裁定係對「太流公司」選任臨時管理人,部分媒體不察,竟稱「臨管人進駐SOGO百貨」,造成社會大眾誤解不安與該公司之困擾。
遠百強調,遠東集團及該公司自91年以後,挹注太流公司股本,提出增資款超過新台幣48億8500萬元,並為太流公司及SOGO提供信貸、代償借款達38億元,提供背書保證最高曾達192億元,有太流公司股東名簿、會計師增資查核報告、銀行背書保證文件、各相關公司財務報表等可證,此為鐵的事實,不容亦無法殲滅。
遠百亦指出,目前太流公司股權爭議等相關案件,均在法院審理中,上述臨管人裁定僅是諸多訴訟中之一件,仍在法律救濟程序中,該公司相信司法最後會依據遠東集團合法增資之事實,做出正確裁判。
遠百亦表示,審理中之法律案件,並不影響遠東集團目前對SOGO百貨之經營權,及該公司對太流公司於股東名簿上之持股事實。其次對消費者權益(禮券、Happy Go點數等),往來廠商及銀行之權益,亦不受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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