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發達集團監察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2-22 10:01

和鑫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遭罰10萬元

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罰款。
有關和鑫光電公司公告說明其與韓國三星簽訂生產線技術合作及供貨協定乙案,證交所表示,因該公司於100年2月17日凌晨1時17分依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規定發布之重大訊息,其引用條款及主旨有誤,且部分內容所述與該公司2月15日發布之重大訊息內容不一致,核有前揭處理程序第九條規定情事,故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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