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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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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7-16 22:00
共信-KY:共信醫藥科技與G公司簽訂PTS-302於台灣地區之授權開發合作意向書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617)共信-KY-代子公司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G公司簽訂本公司產品PTS-302於台灣地區之授權開發合作意向書1.事實發生日:114/07/16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G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不適用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本公司持有100%之子公司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共信”),與G公司於2025/7/16簽訂合作意向書,旨在雙方共同合作,將本公司治療肺癌中央型氣道阻塞適應症之產品PTS-302,透過進行銜接性臨床試驗,於台灣地區申請藥證。(2)G公司為創立超過60年之台灣藥品及醫療器材代理商,致力於引進優良新穎的藥品及醫療器材,目前在腫瘤治療領域已有奈米刀、微波刀等產品。(3)台灣共信將依照里程碑收取G公司之授權金(依保密規定不予接露金額)。(4)進行銜接性臨床試驗之費用,由雙方各負擔50%,在成功取得台灣藥證後,雙方將合作申請健保藥價,並合作開展台灣銷售市場。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據協議規定。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簽訂此合作意向書後,應在四十五天內依此合作意向書內容,重新提出正式合約,並在雙方同意下,盡快完成正式合約之簽署。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公司未來的財務及業務方面皆有正面助益。10.具體目的:由於本公司於近三年提供多位恩慈病人治療,本適應症目前尚屬臨床急需產品,因此與G公司合作,將本公司治療肺癌中央型氣道阻塞適應症之產品PTS-302在台灣申請藥證並推廣台灣地區市場以造福社會。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合約中部分條款涉及合作各方的商業機密,恕無法揭露。(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