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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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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4-12 08:10
府院黨定調 傳產大利多 營所稅降為17%
2010-04-12 中國時報 【呂昭隆、曾薏蘋、仇佩芬/台北報導】
針對目前正在立院審查的《產業創新條例草案》,馬英九總統昨晚罕見地發表五點意見表示,民進黨主張營利事業所得稅率全面調降為十七點五%,為加速《產業創新條例》的立法進程,他已請行政院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研議降稅的可能性;他也支持在該草案中,鼓勵中小企業,每增聘一名員工得給予補助的規定。據了解,府院黨已有將營所稅修法降為十七%的共識。
總統府主動發表新聞稿針對立法院正審議的法案表達看法,相當罕見,也顯示總統府對《產創》立法的急迫性。據熟悉產業界的資深立院財政委員會委員透露,府院黨已有共識將營所稅從廿%調降到十七%,稅損約四百五十億上下,不過,扣掉因此取消《產創條例草案》裡的四項優惠減稅方案三百億,以及兩稅合一後,可從大股東所得稅挹注稅金,因此實際稅損並不大。
資深財委評估,傳統製造業與服務業很難適用原先的《產創條例草案》四項優惠,但營所稅的調降將直接挹注傳統產業與服務業的獲利,這對提高民間消費與降低失業率將有莫大幫助,這也是府院黨最後轉向,支持調降營所稅的關鍵。
馬總統在新聞稿中表示,兩岸經濟協議已進入協商洽簽階段,《產業創新條例》將是台灣未來非常重要的戰略配套法案。兩岸經濟協議可降低台灣產品的出口障礙,增加競爭力,有助台灣成為「亞太經貿樞紐」;而《產業創新條例》則將幫助台灣產業,透過創新研發增加附加價值,促進台灣產業升級,提升競爭力,促使台灣成為「全球創新中心」。二者相輔相成,將使台灣產業競爭力出現加乘效果,使台灣經濟如虎添翼,將吸引更多台商與外商以台灣為全球及亞太營運總部。
馬總統說,民進黨主張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調降為十七點五%,國民黨從未排除稅率調降的可能性,會更周延考量。稅率調降有助於引進國外直接投資、提升跨國企業在台灣設置亞太營運中心的意願。更可為台灣產業競爭力帶來加乘效果。為加速《產業創新條例》的立法進程,總統請行政院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研議降稅的可能性。
馬總統說,長期以來,中小企業是帶領台灣經濟成長的先鋒,並且照顧涵納台灣七成以上的就業人口,對社會安定貢獻卓著。總統呼籲民進黨能考慮中小企業與廣大勞工的利益,認同國民黨照顧中小企業與廣大勞工的立意,支持在《產業創新條例》中,有關鼓勵中小企業,在一定條件下,每增聘一名員工得給予補助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