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望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勵志成長   發佈於 2022-05-22 06:44

欠別人的,一定要還,做人,不該欠的4種帳,希望你一樣都沒欠--3

但是他們卻無帳可尋,所以多年形成的這筆糊塗帳無法清算。
事情鬧的不可開交,最後發展到兄妹之間對簿公堂,原告、被告在法庭上針鋒相對,雙方還特地把84歲老人接到法庭上為自己作證。
手心手背都是肉,十個手指頭咬哪個不疼啊。平生第一次坐在證人席上、並且已經眼花耳背的徐老太怎麼能不傷感!雖然她對事情的過程已經記得不清晰了,但還是努力回憶自己所能記得的一些事情。
法庭沒有當場宣判,庭審結束了,當徐老太太拄著拐杖顫巍巍的走出法庭的時候,忽然對孩子們說了這樣一句話:“求你們別打官司了,這不是要我的命嗎? ”
聽者無不動容,他們的鄰居都不禁對他們說:“你們別打官司了,讓老人家安度晚年吧……
所以,對於金錢和利益,如果我們大家不能做到像孔融讓梨一樣。
那麼不妨讓我們在親人之間也把經濟帳算清楚,做到互相不欠經濟帳。
假如徐老太的孩子能在均衡分配拆遷款的時候做到有帳可查,並且算清這筆經濟帳,就不回鬧到對簿公堂,並讓八十多歲的老母親來到公堂上受這份罪了。
第四,不欠時間帳。有這樣一對夫妻,在他們新婚剛三個月的時候,丈夫要去外國打工,妻子雖然心裡不捨,但是覺得機會難得,也沒有堅決阻攔。
他們約定的是兩年後回來。但是兩年後丈夫沒回來,丈夫說難得有這樣掙錢的好時機,想留下來多掙點錢。將來有了錢,就不需要出去打工了。那麼兩個人就可以長相廝守了。
但是這個妻子畢竟不是戲文裡的王寶釧,可以寒窯苦守十八年。她苦熬了十年,但是丈夫還是沒有回來。
於是她就想到了離婚,但是夫妻之間,一方不在,無法辦理離婚手續,妻子就以丈夫法定死亡,來結束了這段婚姻。另外還有一個年過七旬的母親狀告自己兒子的案例,也值得我們思考。母親狀告兒子的原因並不是兒子不孝順,而是兒子工作太忙,做母親的很難看和兒子照面,於是母親才出此下策——狀告兒子,這樣才能達到和兒子見一面的目的。
所以我們不僅僅哼唱:找點空閒,找點時間,領著孩子《常回家看看》
這首歌曲,而且要付諸於行動,要盡可能多的抽空陪陪親人。
我們願意讓親人過上好日子,但是親人並不是非要我們衣錦還鄉,光宗耀祖。
不是非要跟著我們享受出有名車入有豪宅,穿金戴銀,珠圍翠繞,錦衣玉食的生活。
對親人而言,只要一家人團團圓圓,身體健康,無病無災,和和氣氣的過日子,吃粗茶淡飯也比吃山珍海味有滋味。我們不要等到“子欲孝而親不在”的時候,才去追悔,去痛苦,去撕心裂肺的痛哭。因此我們不要欠親人的時間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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