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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4 10:3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殯葬管理處前課長胡燕鵬涉嫌收受「玫被瑰園墓園」業者萬宗芳賄款120萬元,被地院依貪污治條例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後上午宣判,改判6年半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胡燕鵬於2012年7月23日起,至2017年7月11日止,擔任高雄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殯葬禮儀課課長,負責審核民眾私設的公墓、骨灰存放、火化等殯葬設施。
被告萬宗芳則為「玫瑰園墓園」負責人,並於2016年7月20日,遭民眾檢舉違規設置墳墓及納骨塔,殯葬管理處接獲該檢舉案後,由課長胡燕鵬指示所屬科員周志高與辦事員蔣瑞唐前往現場現勘後,確有違反殯葬管理條例規定,2人於是回報胡燕鵬。
胡明知玫瑰墓園非「殯葬管理條例」施行前募建的寺院、宮廟及宗教團體所屬墓園,涉嫌指導萬找宗教團體出具假資料申請,胡再於審核時「放水」核准,事後收賄120萬元,被檢廉辦案人員查獲。
高雄地院依貪瀆罪,判處胡徒刑11年,萬則處徒刑1年,2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胡改判6年半,萬則維持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