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11-04 15:12

找流浪漢當公司董仔 騙徒大開「芭樂票」詐財166萬


男子陳崇業夥同身分不詳的3名男子,先收購漾漾液晶公司的股權,再找來流浪漢(遊民)魏長雄當公司負責人,之後陳男拿著公司的支票本大肆開空頭支票,得手166萬。(資料照)
2020/11/04 14:4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62歲綽號阿歪、歪仔的男子陳崇業,夥同身分不詳的3名男子,先收購漾漾液晶公司的股權,再找來流浪漢(遊民)魏長雄當公司負責人,之後陳男拿著公司的支票本,大肆開空頭支票,向5家公司購買市價共計166萬餘元的鋼板、電纜、圓鋸機等材料與設備,再讓支票跳票,台中地院審理時,他全盤否認犯行,法官認為他是詐欺集團的主謀,犯後未見悔意,又沒有賠償被害人,依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刑3年6月,166萬餘元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同年籍不詳、綽號四哥、魏仔、阿富等共犯,先收購漾漾公司的股權,2015年間,在中市西區柳川西路土地公廟旁,找到流浪犯魏長雄(詐欺罪判刑2年6月確定),先讓魏男當公司的董事,2015年4月再向中市政府申辦公司變更登記,由魏男當該公司董事長(負責人),之後,再到華南銀行水湳分行,辦理漾漾公司的支票存款帳戶,並先後於中市大里區、烏日區租廠房。
2015年7月,陳男與共犯陸續向5家公司,訂購鋼板、電纜、變頻器、不鏽鋼板、鍍鋅菱形網、半自動圓鋸機等材料或設備,金額共166萬餘元,並指定運到廠房,陳男等人再開支票付款,不料,設備或材料交付後,支票卻跳票,上述材料與設備也下落不明,5家公司氣得提出告訴。
陳男於台中地院審理時,全盤否認犯行,法官卻認為他就是詐欺集團的主導份子(首謀),否認犯行又不交代材料設備流向,以及詐得贓款下落,據此判決徒刑3年6月,166萬餘元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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