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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9-10-06 12:26

舉證不足 誤闖ETC車道免罰

首例!舉證不足誤闖ETC車道免罰
NOWnews 更新日期:"2009/10/06 00:34"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首次裁定誤闖ETC免罰的案件。台北市一名張太太跟著先生今年2月22日到宜蘭燈會玩,在經過頭城收費站時,被ETC車道到拍照指稱誤闖,但張太太拿出一張被拍到車頭的照片強調絕對沒有誤闖。法官也認為舉證不足,判張太太不需要付這筆罰金,成為全台首例。
張太太拿著被ETC車道拍下的照片越想越不服氣,強調他們不願意擔負莫須有的罪名,轎車沒有裝ETC被冠上誤闖讓她很不滿。她表示,當天因為是宜蘭燈會,車流量相當多,一時之間被擠往ETC站,但也及時換車道,絕對沒有誤闖,他們如果是被罰未依規定換道絕對可以接受。
最後法官也認定一張在車道前的黑白照片不足以認定誤闖,裁定免罰。而實際走過ETC,基本上會經過四個關卡,第一先判斷車輛大小,有沒有車走錯;第二就會在進入收費站前拍攝;第三是扣款;第四就會全程錄影。
而這個案例就是因為高公局沒有出示全程錄影的部分,被法官裁定撤銷罰單,也會為未來每個月平均有9000件誤入ETC的案件成為參考指標。(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李詩慧、許舒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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