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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4-25 07:40
「可有Uber大車隊」 林佳龍提3鬆綁
1337621聯合新聞網
記者侯俐安/台北報導
2019年4月24日 上午6:22
交通部預告俗稱「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一○三之一條草案,引發網路叫車平台代雇駕駛自救會上凱道抗爭,交通部提解方盼Uber加入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成為「多元化計程車」,但爭議仍未解。交通部長林佳龍昨說「可以有Uber大車隊」,他提出顏色、費率、經營模式三鬆綁;交部也擬鬆綁現行「一人一車隊」限制。
現行法規要求一名司機只能加入一間車隊,過去計程車駕駛也曾盼鬆綁,但派遣業者反對。
網路叫車平台代雇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說,多元化計程車推動兩年不到兩千台,關鍵就在人工派遣、費率不彈性、一司機只能參加一平台,要代雇駕駛加入多元化計程車是「死路一條」。
中華民國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全國總工會副理事長鄭力嘉支持司機參加多派遣平台,但他反對鬆綁費率下限。他說,計程車費率是由公會計算十二項運輸成本,由地方政府找專家學者研究,類似計程車基本工資,可保護從業勞工收入,若費率浮動,對勞工、消費者都不公平。
計程車派遣協會秘書長曾弘義則反對司機參加多派遣平台,車隊要負責教育訓練,若司機分給別的車隊,「誰會投入資源幫人訓練司機?」若司機參加三個車隊,肇事時責任誰負責?
交通部政次王國材也認為,過去多元化計程車費率下限是由地方政府核定,他認為鬆綁「有彈性」。
王國材說,現有一萬輛Uber掛租賃車牌,但本身已符合計程車經營模式,經盤點計程車商業同業公會的車行有一萬八千個牌照,希望租賃業轉掛計程車牌。
不過一名代雇駕駛直言,計程車車牌一張十幾萬,誰要負擔?現在說有一萬八千張空牌,究竟分布在哪些縣市?憑什麼要一個成功的模式去屈就一個失敗的模式?而不是讓多元趨近於Uber模式。難以接受交通部的「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