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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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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11-20 12:37
郵政法修正案通過,限時郵件遞送延誤可求償了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院會20日上午三讀通過郵政法修正案,未來限時郵件與快捷郵件遞送延誤,經查為中華郵政過失的話,寄件人可以請求補償。 為了配合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TiSA (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服務貿易協定)等國際經貿組織之政策需求,行政院提案修法在郵政法中加入消費者保護條款,除前述可請求補償之外,還增訂函件收寄或投遞業者應於函件封面上標示其名稱、商標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符號,方便民眾識別是誰遞送的,提供民眾申訴與退件的管道。 另外還增訂為保障國民基本通信權益,主管機關應確保提供國內之遞送普及服務,保障國民基本通信權益。而應予遞送普及者,指的是單件不超過2公斤的函件,以及單件不超過20公斤且長寬合計不超過150公分的包裹。(新聞來源:中時 季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