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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8-07-06 07:09
吸引台商上市 金管會出招
吸引台商上市 金管會出招
2018-07-06 00:56經濟日報 記者葉憶如、邱金蘭/台北報導
吸引台商回台上市,金管會祭出三面六項措施。
吸引台商回台上市,金管會祭出三面六項措施,包括放寬員工認股權證發放對象,不限全職員工,顧問及兼職者也可以,以利企業留才;F公司本國籍股東無須設算陸資限額,經濟部近日將發函放寬。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昨(5)日表示,為吸引台商回台上市,金管會已透過三個構面,陸續採行六項措施,包括第一,在有利企業留才方面,日前發函放寬員工認股權證放發對象,擴及非全職員工。
以前只有母子公司(含大陸子公司)員工,才可以適用,放寬後,不限全職員工,例如像顧問或兼職都可以發放;張振山說,主要是因應工作型態多元化時代,讓企業發放對象更多,可以留住人才。
另將研擬修改證交法,將庫藏股轉讓員工的年限,從現行三年延長為五年,對企業來說,可保留供員工認股權轉換或轉讓股份給員工的時間,將更有彈性。
第二,鬆綁陸資規定,6月初已發函開放陸資在持股不逾30%下,可來台直接投資F公司(KY類股),以利F公司增資引進策略聯盟。除此,也建議經濟部放寬F公司本國籍內部人,投資大陸限額相關規範。
依經濟部現行規定,F公司本國籍董監事、經理人及大股東等內部人,需按持股比率設算個人投資大陸金額,並納入個人每年500萬美元限額控管,影響F公司再籌資管道及潛在台商回台上市櫃意願。
金管會已建議經濟部,F公司投資大陸時,本國籍內部人無須設算個人500萬美元投資限額,陸委會日前已同意,接著將由經濟部發布相關法規鬆綁規定。
據了解,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在海外招商時,不少台商都反映相關問題,原本有意來台掛牌,但檢視法規時發現太嚴,就打退堂鼓。
這兩項措施上路後,除現有100多家F公司立即受惠外,也可掃除台商回台上市障礙,吸引更多台商來台上市。
第三,推出多元上市櫃條件,張振山表示,免獲利條件就可以來申請上市,而審查上市櫃時間也從原本的八周縮短為六周,藉以吸引更多企業來台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