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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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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2-07 13:42
花蓮震災戶,稅捐減免從寬、從簡
【時報記者彭昱文台北報導】花蓮昨(6)日發生規模6.0的強震,造成部分地區民眾受傷及財產損失,財政部表示,已責成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及花蓮縣地方稅務局積極配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主動協助納稅義務人申辦各項稅捐減免,並秉持從優、從寬、從速、從簡原則辦理,以協助民眾重建家園。 財政部說明,此次房屋毀損面積3成以上、未滿5成的地震受災戶可申請房屋稅減半徵收;逾5成且需修復才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民眾須於災後3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分支單位提出申請。 另因震災導致財產損失的個人或企業,也可申請所得稅減免。其中,綜合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15萬元以下者,得由村里長出具證明申報災害損失列舉扣除額;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500萬元以下者,得由稅捐稽徵機關書面審核。 此外,受災戶還可根據受損情況,備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營業稅、貨物稅、娛樂稅、菸酒稅、地價稅與使用牌照稅等租稅減免。而民眾因地震所造成之災害損失,受災戶依法領取政府發放之災害補助款,免納綜合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