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yong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6-09 00:07

宜蘭縣「OH!1796」建案廣告不實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6年6月8日第1283次委員會議決議,勝駿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新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勝駿建設公司及新悅廣告公司)銷售「OH!1796」建案,於空中景觀花園平面配置參考圖將屋頂平台標示為無邊際泳池,就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勝駿建設公司新台幣80萬元罰鍰,處新悅廣告公司新台幣4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勝駿建設公司及新悅廣告公司於「OH!1796」建案之空中景觀花園平面配置參考圖標示「無邊際泳池」等文字並佐以圖樣表示,於建造執照核准用途為屋頂平台,倘欲作為游泳池,依規定須申請雜項執照,否則涉及違規使用,且勝駿公司並未申請游泳池之雜項工作物。由於建案是否提供泳池,為影響消費者承購房屋與否之交易決定因素,勝駿公司及新悅公司所為上開廣告表示,足認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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