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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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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6-01 09:55
颱風天停止上課,家長可請家庭照顧假
《社會》颱風天停止上課,家長可請家庭照顧假
2016/06/01 09:44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勞動部日前允諾會朝著「有薪家庭照顧假」的方向討論,新任勞動部長郭芳煜今首度赴立院報告時指出,受雇者如果因法定或新興傳染病、天然災害停止上課,須親自照顧未滿12歲或就讀國小以下子女時,已可依現行規定請家庭照顧假;也就是,如果接下來颱風季,所在區域達到停止上課時,家長可以請假家庭照顧假。
依目前家庭照顧假規定,家庭照顧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的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勞工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4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但與事假不同的是,雇主也不得因受僱者請家庭照顧假,而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邱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