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空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05-26 07:15

合組控股公司 依法須申報

經濟日報 記者潘姿羽、吳馥馨/台北報導
日月光與矽品可能合組控股公司,依公平法規定,只要業者符合公平交易法的結合定義與門檻,便須向公平會申報。
公平會指出,依據公平法,結合案的定義與門檻均有許多條件,只要各符合其中一項就須提出申請;結合案中較常符合的定義,比如持有或取得他事業股份或出資額,且達到他事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等;門檻則如事業因結合而使其市場占有率達三分之一,或是參與結合之一事業的市占率達四分之一等情形。
談到日矽有意合併,並合組控股公司,經濟部長李世光表示,企業是否應該合併,在經濟規模不同時段、不同的全球化環境下,會產生變遷。若合併對這兩家產業產生競爭利基,那麼合併是好的,若果如此,根本不需要做額外行政指導,因為其原本的股東和市場競爭機制就會定義出來。
李世光表示,他不贊成敵意併構,這樣的架構一方面造成股東、全民的紛擾;再者,沒有增加產業競爭力、也沒有增加就業與造成良好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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