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6-22 05:55

台商增額發行T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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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增額發行TDR
2009-06-22 工商時報 【薛翔之/台北報導】
TDR增額發行,申請時程和發行身分擬放寬。據了解,金管會已行文證交所,就第二上市增額發行,研議是否縮短申請的時間和流程,以及二度發行的外國企業,是否開放非參與型;市場人士分析,放寬後,除有意增額發行的全球機殼大廠巨騰,及多年前就掛牌的泰金寶,可望優先適用,第二上市市場的交易量,也可望更活絡。
按照現行得規定,回台發行台灣存託憑證(第二上市、TDR),從向交易所遞件到金管會證期局申報生效,約需等候1個月至1季不等;加上後續發行TDR需要承銷期間,因此掛牌之前,為期數個月前置時間。
在旺旺回台發行TDR前,國內第二上市市場交投並不熱絡,因此未就TDR的二度發行,研議相關規定;在沒有法源明文規範下,增額發行的企業,得和第一次發行TDR的程序和等候期間相同,也降低增額發行的意願。
為了擴大第二上市的交易量,金管會最近行文給證交所,研究已經在台掛牌的TDR,如果有意願要增額發行者,擬縮短獲准一半的期間。
另外,目前第二上市也規範,TDR首度掛牌者,須以公司名義發行,亦即僅開放參與型,若有相關資訊,公司則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明確揭露給投資人。
考量到大股東也可能有將股票拿出來發行TDR的意願,金管會和證券單位目前研議開放非參與型,投入第二上市的市場,也就是說,持有一定程度股票的大股東,在TDR增額發行時,可將自己的持股拿出來。
至於之前交易所提出的總括申報制,據了解,考量到核准期間距離正式發行時間,若相隔過長,價格波動可能相當大,且公司如財務營運狀況變化的疑慮,因此暫不考慮推出此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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