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隆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5-15 10:43

財經觀點/寫給新政府…防災都更宜大刀闊斧

記者江碩涵整理
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春銅
台灣地震連連,但我們的建築物卻依然老舊、沒有任何加強與改善,讓人擔憂。台灣身處地震帶上,都會區很大範圍位於土壤液化區,老舊房屋耐震力不足,都是潛在威脅,加速推動都市更新,絕對是政府重要的責任與工作。馬政府在美濃震災後,公布土壤液化區資訊及研議推動防災型都更等作為,大家都很肯定,但民眾更期盼政府要有推動防災都更的執行力。
自從都市更新條例卡關後,躺在立院逾2年,選舉彷彿蒙蔽了條例至今未過關的事實。檢視雙北市都更執行成效,可發現雙北市屋齡逾30年老屋高達116萬多戶,2011年至2015年只有35件、2448戶完成都更,平均1年僅更新489戶,照此速度,雙北市要花2300多年,老屋才能全部完成都更。
目前一個都更案從開始整合到完工,順利的話,至少得花上7至10年。倘若中間遇到釘子戶、金融海嘯或種種困難,難以想像要多久才能完成。更別說有多少都更案胎死腹中,讓居住在老屋的人等不到新家落成的一天。
政府要推動防災型都更及公辦都更,除了應立即修法,也可以馬上推動,加強執行力。舉例來說,由政府當都更實施者,完全不用拿住戶同意書;由政府主導更新地區的畫定範圍,拆除執照與建造執照的核發都在政府手裡,若容積獎勵不夠,都市計畫變更的發動與時程,也可完全由政府掌握。透過政府由上而下統合、協調、排除困難,才能加強都更效力。
另外,已發生地震災損地區,政府更應加強推動防災型都更。根據現行都更條例第7條規定,政府可以「迅行畫定更新地區」,只要人地比率過半同意,就可提出都更事業計畫,不需再修法。
至於「大法官第709號解釋」對都更條例部分條文宣告違憲,政府已透過修正施行細則,訂定聽證程序、調整行政措施,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排除了過去外界誤認都更是黑箱作業的疑慮。
520新政府即將上任,更應大刀闊斧,加強推動都更,並引導協助民辦都更,才能擴大成效。只要政府有決心,民間就有信心,若能落實都更推動,除了可提升防災,更可提振內需,成為帶動經濟成長的小馬車。
(本文由陳春銅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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