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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05-12 19:21
《金融》強化科技業監理,金管會公布「浩鼎條款」
2016年05月12日 17:47【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
浩鼎事件引發市場對於強化科技事業監理措施的聲浪,金管會主委王儷玲下午親自主持例行記者會,公布包括上櫃條件、強制集保、資訊揭露、投資人保護及教育宣導、異常交易監理等五大面向。
對於上櫃條件方面,金管會擬增訂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函以科技身份上櫃者,淨值不得低於股本三分之二。證期局副局長張麗真指出,目前仍有部分企業是採取一般上市櫃程序申請,此項對淨值的規定在證交所已有規範,但櫃買市場並無規定,此次為比照辦理。
股票強制集保方面,則要求強制集保對象擴及主要研發及技術等公司核心成員,且強制集保期間由目前的1年延長至2年。
在資訊揭露方面,擬規定生技股新藥解盲時,若無特殊情況,均應揭露解盲的統計數據。此外,揭露各階段研發資訊時,應併同說明新藥市場狀況、治理相同病況藥物現況、新藥進入市場計畫及對公司財務影響。
加強投資人保護及教育宣導部分,包括增加科技股舉辦法說會頻率,且公司應於法說會上充分說明財務風險及產業現況。證交所及櫃買中心也將持續加強投資人教育宣導,並與相關協會合作,進行獨立專家意見多元資訊分享,與投資人座談會。
至於異常監理方面,則計畫增訂「個股借券賣出」達一定標準時,納入公布注意股票,以適度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張麗真表示,這部分將由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研議標準。
金管會強調,此次擬定的相關措施,並非針對特殊產業訂定更嚴格的規範,而是希望在協助產業發展及保護投資人權益的考量下,強化相關監理規範。證交所及櫃買中心亦將盡速研議修正相關規範,並調整相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