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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i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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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6-18 23:25
金控創投投資未上市櫃 持股比率有條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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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創投投資未上市櫃 持股比率有條件放寬
更新日期:2009/06/18 21:05
(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18日電).
行政院金管會今天通過新法規,明定若金控集團只有創投事業子公司參與未上市櫃公司投資,且投資金額在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不受持股比率15%限制。
金管會今天通過「金融控股公司之創業投資事業子公司參與投資金融事業以外非上市或上櫃公司一定限額及應遵行事項辦法」,近期發布實施。
金管會指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7條第 5項規定,金控及其子公司對非金融相關事業投資上限為被投資事業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15%,主要是考量分散金控集團投資風險;但考量創投扶植新興產業功能,因此,對金控集團創投事業投資未上市櫃公司持股比率另做規定。
這項法案明定,金控所有創投事業子公司投資任一非上市櫃公司,除依金控法第37條第5項第1款適用較高持股比率外,其投資金額合計未逾5000萬元,且金控及其子公司中僅創投子公司參與投資,得不受金控法第37條第5項所訂合計持股比率不得超過15%限制。
金管會表示,目前11家金控有創投事業。98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