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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9133 發達集團營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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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4-28 20:31
法院:遠傳提擔保 台灣大繳回C4頻率
遠傳與台灣大頻譜爭議越演越烈,今年4月遠傳再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台灣大應即向國家通續傳播委員會(NCC)申請繳回C4頻率及不得使用C4頻率;並於繳回C4頻率前,不得使C1頻率。
今日法院裁定,遠傳於供擔保1.43億元或同面額遠東商銀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NCD)後,台灣大應向NCC申請繳回C4頻率,並禁止使用C4頻率。
但台灣大可供反擔保5.47億4元或同面額台銀NCD,免為或撤銷上開假處分,可持續使用頻譜。
台灣大表示,提出反擔保金後,不須向NCC申請繳回C4頻率,並得繼續使用C4頻率,對2G用戶權益無影響。
遠傳表示,針對遠傳因為4G頻段遭台灣大佔用,而起訴請求台灣大返還C4頻段一案,第一審階段雖尚未終結,但今日台北地院已率先再次做出假處分裁定,命台灣大應即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繳還C4頻段之申請,且禁止對C4頻段為任何使用。
遠傳強調,本次假處分裁定內容指出,台灣大佔用C4頻段遲未繳還的行為已經違反雙方協議目的,故法院基於維護雙方合約目的與誠信原則,做出命台灣大立即向NCC提出繳還申請及禁止使用之決定。
遠傳對此表示,繼前次假處分裁定命台灣大禁止使用C1頻段後,本次法院更進一步命台灣大應立即繳回C4頻段,證明台灣大佔用頻段之作為不當,遠傳特呼籲台灣大,應放棄反擔保手段,依承諾提出申請,以早日回復頻譜應有狀態,承擔企業應盡之社會責任,,遠傳將遵照法院決定進行後續司法程序。
遠傳強調,台灣大繳還C4頻段後,遠傳於1800MHz頻段將可擁有高達20MHz的連續頻寬,可提供300多萬4G用戶享受更快速的網路品質;台灣大目前佔用C4則僅作為2G使用,服務用戶數僅為19萬。電信頻譜為公共資源,各家業者均應考量於現行法規技術之下,如何使用以符合全民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