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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4-26 09:38

北市下月起印花稅檢查

北市下月起印花稅檢查
記者黃進福/臺北報導 2016-04-26
臺北市稅捐處自5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展開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呼籲納稅人應自行檢視手邊的印花稅應稅憑證,若發現有短、漏貼印花稅票或未合法銷花的憑證,應儘速補正,於稽徵機關實施檢查日前自動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者,可免予處罰。
依印花稅法規定,應稅憑證為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貼用印花稅票,若經查獲未貼或貼用不足,除須補稅外,還會按漏貼稅額處5至15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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