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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infan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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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4-20 08:53
老車報廢 最高可省6萬6
2016-04-20 記者楊綿傑
為減少老舊車輛產生的排碳及空污問題,環保署持續提倡汰舊換新,只要在報廢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即可獲得回收獎勵金汽車1千元、機車300元;減徵貨物稅補助金汽車5萬元、機車4千元,加上車輛殘餘價值及不需再支付的未報廢稅金汽車1萬6千元、機車2900元,等同汽車節省6萬6千元,機車節省約7千元。
民眾可透過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及環保署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Recycle,查詢回收商。回收商會提供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給車主,可據此向環保署申請回收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