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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3-13 08:21

公宅自治條例草案 林洲民:提到過為止

2016-03-13〔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為管理「四年兩萬戶,八年五萬戶」公宅,去年將「公宅管理公司自治條例」草案送入議會闖關,遭議員質疑是「錢坑」、「疊床架屋」,暫停審議。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林洲民昨表示,「公宅自治條例」草案今年將再提送市議會審查,「提到通過為止」。
不過,國民黨市議員王鴻薇仍不支持,她認為,與其市府出資變「錢坑」,為何不設計一套制度,讓民間物業管理公司協助管理,不應都由政府來做,王說,「難道每一家建設公司,都要自己養一間物業管理公司嗎?」
王鴻薇也說,過去北市府成立國宅處就養了很多冗員,最後必須裁撤,但公宅公司「成立容易裁撤難」,幾乎是沒有退場機制,到時恐裁都裁不掉。
甚至有議員批評公宅公司將是台北市民的「錢坑」,還有許多公宅尚未興建就成立公宅公司,根本是「疊床架屋」。對此,林洲民表示,世界上每一個公宅推動成功的城市都有與「公宅公司」類似的法源機關,還是會努力說服議會,一直「提到通過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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