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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2-29 23:03

收賄逾億元 薄熙來前秘書被判無期徒刑

中共重慶市委前書記薄熙來昔日秘書、重慶市委前副秘書長、市委辦公廳前主任吳文康,被認定收受賄賂逾人民幣2020萬元(新台幣約1.04億元),終審被判無期徒刑。
這件1年前的判決在2016年初被公布。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判決書內容,陸媒今天也普遍登載。
大陸財新網報導,曾配合中共在調查王立軍事件時檢舉、揭發薄熙來濫用職權的吳文康,經吉林高院認定,雖然他在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立案調查期間主動交代收賄犯罪事實,但不構成自首,因此維持無期徒刑判決。
吉林高院2015年3月2日做出終審裁定,駁回吳文康上訴,維持原判,以收賄2020萬元,判處無期徒刑。
現年57歲的吳文康曾長期擔任薄熙來秘書,之前曾有媒體報導,在薄熙來任大連市長及遼寧省長時期,吳文康一直被薄熙來視為心腹。
薄熙來擔任中共重慶市委書記後,2008年1月,吳文康也由遼寧省調重慶任職。2012年薄熙來落馬,吳文康隨後也傳被「雙規」(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交代問題)。
據二審裁定書,吳文康因涉嫌收賄,於2012年10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日被逮捕。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吳文康在1999至2012年期間,利用擔任大連市長薄熙來秘書、中共重慶市委副秘書長等職,在土地開發、承攬工程、貸款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賄約2020萬元。
2014年11月17日被判無期徒刑後,吳文康不服提出上訴,主要理由是在配合中共調查王立軍事件時,檢舉、揭發薄熙來濫用職權犯罪事實,有立功表現,並主動交代自己的收賄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
但這項意見在二審並未被吉林高院認可。裁定書說,吳文康是在配合中共調查王立軍事件時檢舉、揭發薄熙來濫用職權犯罪事實,而不是到案後檢舉揭發,故不予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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