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6-12 06:26

營所稅15趴 海外所得免稅

2009-06-12 工商時報 【崔慈悌/台北報導】
依據立法院初審通過「產業創新加值條例」草案,營運總部營所稅降為15%,聯電榮譽副董宣明智認為有助擴大稅基,帶動產業上下游與國內研發互動「價值很大」。宏碁董事長王振堂則建議,營所稅降為15%,海外所得也應免稅,加上兩岸關係和緩,台灣競爭優勢會再加分。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邀集產官學界召開公聽會,宣明智以台北市電腦公會代表的名義發言,肯定初審版本,認為有助吸引企業來台。
宣明智表示,企業將營運總部留在台灣是提升台灣智能的關鍵。如果總部不設在台灣,那台灣僅是該跨國企業經濟活動的一部分,稅基相對縮小。總部若留在台灣,不但可以擴大稅基,還可帶出產業上中下游與國內研發的互動等經濟活動,這部分衍生的附加價值很大。
原本行政院的版本營所稅為20%,但對國外關係企業取得管理服務或研究開發之所得等三類所得則可免徵營所稅。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的版本則將營所稅改為15%單一稅率,惟不得再享有其他租稅優惠。
王振堂認為,海外三類所得優惠如果全部拿掉,將會減損15%單一營所稅率的威力,建議保留。他說,吸引跨國企業來台設置營運總部,與其訂一大堆條例,不如用一句話來打動企業作出決策,這句話就是「營所稅15趴,海外所得免稅」。
王振堂認為,如果海外所得免稅,將可以鼓勵資金回流,作為投資、營運或現金股利等用途。他說,過去歐、美、日等跨國企業不願來台設營運總部,原因在於兩岸關係緊張,現在兩岸關係緩和,相信未來會加分,配合產創條例租稅優惠,將可吸引以東亞為核心的公司評估來台設置營運總部。
不過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表示,促產落日後,產創條例又提供4項功能性租稅獎勵等措施,導致國家稅收不增反減。投資抵減創造租稅淨效益的思維建立在廠商投資增加,如果這樣的前提不存在,將難以產生租稅效果「圖利企業,卻苦了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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