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ko 發達集團營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1-29 18:57

【丁東:李洪林的否毛內幕十分驚人!】

原題:李洪林上書終結文字獄
1979年1月26日,中國歷史博物館黨史研究室主任李洪林在理論務虛會上做了一個長篇發言,題為《領袖和人民》。發言說:"在社會主義社會,要求人民都用封建社會忠於皇帝的標準去對待無產階級領袖,這符合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嗎?符合社會主義的政治制度嗎?如果把這個原則應用於共產黨內,要求每個黨員都忠於党的領袖,這符合共產主義政黨的綱領和組織原則嗎?顯然,根本都不符合。""從歷史觀來看,《國際歌》和《東方紅》就是不一致的。一個說'從來沒有什麼救世主',一個說'他是人民大救星'。"還有一首歌,"叫做《大海航行靠舵手》,其中說:'魚兒離不開水呀,瓜兒離不開秧,革命人民離不開共產黨。'歌頌黨和人民的魚水關係,當然是好的,但是它把魚水關係完全弄顛倒了。人民居然成了'魚'。其實人民已經存在很久、很久了,而中國共產黨的產生則是最近幾十年的事。如果党是'水',那麼1921年以前,幾萬萬人民豈不是都變成幹魚了嗎?"他的結論是:"不是人民應當忠於領袖,而是領袖必須忠於人民"。
今天看,李洪林講的道理,不過是公民社會的基本常識。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監督國家領導人,是公民不可剝奪的權利;聽取公民的批評,是國家領導人應盡的義務。但在當時,李洪林的觀點卻振聾發聵。因為多年的政治習慣,特別是1966年林彪提出誰反對毛主席,"全黨共誅之,全國共討之"以後,任何對毛澤東的批評,早已成為大逆不道。196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頒佈了《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加強公安工作的若干規定》,簡稱"公安六條"。其中第二條規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開張貼、散發反革命傳單,寫反革命標語,喊反革命口號,以攻擊污蔑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副主席的,都是現行反革命行為,應當依法懲辦。"在實際執行中,這一條又被擴展到適用于江青等中央文革領導人。文革中,因"惡毒攻擊罪"而被捕、坐牢者不計其數,還有許多人被判處死刑。張志新就是其中之一。
李洪林的發言通過理論務虛會的《簡報》發往各省。當時遼寧省委在任仲夷主持下,正討論張志新是否平反的問題,雙方爭持不下時,《簡報》起到特殊作用。主張平反的人說:"李洪林這個發言,比張志新厲害多了。如果張志新不能平反,那麼李洪林就該槍斃;如果李洪林的發言是正確的,張志新就必須平反。"畢竟經過了真理標準討論,思想解放成為時代的主潮,支持李洪林觀點的一方占了上風,張志新不但平反了,而且成為英雄,在全國得到隆重的緬懷。
1979年2月17日,中共中央撤銷了"公安六條"。但許多因"惡毒攻擊罪"而坐牢的受害者,仍沒有獲得昭雪。他們在監牢裡,不可能看到理論務虛會的《簡報》。直到一年多以後,1980年9月18日、19日,《人民日報》連載了李洪林的《領袖和人民》,他的觀點才公之於世,傳遍全國。許多因為所謂"惡毒攻擊罪"而被判重刑入獄的受害者,從這篇文章看到了希望。他們通過各種途徑給李洪林寫信,要求幫助伸冤。他們在監獄,在勞改農場,沒有通信自由,想方設法寫信,又千辛萬苦輾轉帶到監獄外,投遞到郵局,寄到《人民日報》,由報社轉到李洪林手上。李洪林看著這些由於躲避搜查時時藏匿的破舊信封,被揉得亂七八糟的信紙,密密麻麻的蠅頭小字,心中感慨萬端,不敢有絲毫怠慢。黑龍江有一個人,一九五九年因為給彭德懷鳴不平而被判重刑,當時仍在獄中,家中只有老母一人,因思念他而病倒,他害怕今生再也見不到母親了,請李洪林搭救。李洪林一邊看信,一邊掉眼淚,立刻寫了一封信,和他的信一起寄給黑龍江省委。一兩個月後,奇跡出現了!他寫信告訴李洪林,已出獄回家,和老母團聚了。
李洪林
同類的信件越來越多。李洪林感到,這麼多信件,一一轉給地方黨委,不是解決問題的上策。於是他有了一個新的主意,把信集中起來,給鄧小平寫了一封信,簡明地介紹了信中所反映的問題,然後把那些申訴信一起送了上去。
鄧小平閱後批示:"請胡耀邦同志處理。"
胡耀邦雷厲風行,馬上批示公安部在全國範圍內普查一次,凡因反對林彪、四人幫而入獄者,一律平反,並限期報告處理結果。幾個月後,結果出來了,全國有200多樁這類冤案都平反了。
不久,李洪林調到中宣部理論局工作。有一次,胡耀邦到中宣部來,見到李洪林,當面對他說:"你做了一件大好事。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你救了好幾百人啊!"
李洪林沒想到他的舉動竟救了這麼多人。李洪林的勇氣和責任感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他趕上了一個正氣上升的時代。沒有撥亂反正的大形勢,別說一封上書救幾百人脫離苦海,就是救一人脫離冤獄,又談何容易!
"公安六條"雖然早已成為歷史的陳跡,但因言獲罪的現象在共和國的土地仍然時有發生。一些官員為了維護私利,動用公共權力,製造冤案,侵犯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正當權利,傷害公民的表達權、監督權、選舉權、罷免權、人身權、財產權的情況屢見不鮮。有識之士建議通過司法和立法改革,杜絕因言獲罪,保護公民的言論表達權,釜底抽薪,從法律上廢除對官員的侮辱誹謗罪,對此我深表贊成。文字獄在中國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應當我們這個時代徹底結束。
——原載《共識網》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