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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infan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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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1-28 11:14
辦理九項國稅業務 免附戶籍地籍謄本
經濟日報/彰化訊
溪湖鎮魏小姐問:至國稅局洽辦哪些國稅業務,可以免附戶、地籍謄本?
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答覆:為配合政府推動全面謄本減量政策,民眾洽辦下列九項國稅業務可免附戶、地籍謄本,免奔波往返戶政或地政事務所申請謄本,申辦業務更輕鬆。
一、免附戶籍謄本國稅業務:(一)依所得稅法第72條規定,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申請延期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二)申請遺產稅及贈與稅延期申報(三)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死亡前兩年內贈與資料查詢(四)遺產及贈與稅申請實物抵繳案件(五)遺產稅申報案件。
二、免附地籍謄本國稅業務:(一)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申報案件(二)遺產及贈與稅實物抵繳案件(三)提供擔保品案件(四)綜合所得稅核課或更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