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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1-19 11:51
職災勞工 平均12.6月才能恢復工作
2016-01-19 11:15 經濟日報 記者葉卉軒
勞動部今天公布職業災害失能勞工就業關懷調查,發現目前有工作的職災失能勞工,平均得經歷12.6個月才能恢復工作。
調查顯示,六成六的職災失能勞工目前有工作,男性有工作的比率為68.1%高於女性的57.3%。至於職災後恢復工作除平均需要12.6個月外,若按年齡觀察,調查發現年齡越高,所需要的恢復期間相對較長,以65歲以上者需要16.1個月最長,15至24歲者11.1個月最短。
此外,調查還發現,目前有工作的職災失能勞工平均每周工作43.8小時,較受傷前減少5.4小時,平均每月工作收入3萬2214元,較受傷前減少3548元。依年齡觀察,25歲以上者受傷後工時及收入均呈減少,年紀愈輕,減少幅度愈小。
而目前因職災失能勞工,返回原工作場所者占6成2;未返回原工作場所者,其原因以想轉換不同的工作內容占18.7%最高,其次為無法接受原雇主提供的職務、從事工作責任較輕的工作的比率較高,分別占15.3%、15.0%。
上述問卷以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間曾經請領職業災害失能給付之勞工為調查對象,回收有效樣本301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