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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1-17 15:21

南市社會局提醒符資格者 申請育兒津貼

南市社會局提醒符資格者 申請育兒津貼
台灣新生報作者【記者李嘉祥/台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6年1月17日 上午12:00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自一○一年起配合中央開辦零至二歲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至去年十一月底已發放三億四千六百餘萬元,受惠幼兒估計十二萬九千餘人次。
社會局長劉淑惠表示,新生兒只要在出生後六十日內完成設戶籍及申請,可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提醒符合資格的家長要記得主動申請。
家中有二歲以下幼兒,父母中有一人未就業自行在家照顧小孩且家庭綜合所得稅率未達廿%者可申請育兒津貼,一般家庭每名幼兒每月補助二千五百元、中低收入戶四千元、低收入戶五千元。父母在符合請領資格當月底,攜帶父母雙方印章及證件、戶口名簿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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