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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12-26 17:22

能源發電成本 應檢討

能源發電成本 應檢討
台灣新生報作者【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5年12月26日 上午12:00環保署長魏國彥昨(二十五)日表示,能源發電外部成本計算將是明年非常值得重視與觀察的議題。其中,他說,就空污對健康的影響而言,「健康捐」是不是可以附進來,或者「能源稅」與「燃料稅」也可以適度納進來,以及還有最近聯合國在談的「化石能源補貼」議題也都可以好好加以盤點檢討。
魏國彥昨天下午在環保署召開的記者會上表示,到底現在國內燃燒煤、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的成本是甚麼,現在大家的計算方式只是購買成本,但是他注意到最近氣候變遷雜誌(二月號)所刊載一篇由美國杜克大學教授所撰寫的一篇文章,文中告訴大家,能源發電的外部成本有兩大區塊,一是污染造成健康危害,以致造成龐大的醫療支出,另一個成本則是因為燃燒所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以及還有未來可能的氣候災變成本,而由此來加以估算,就可以發現這當中燃煤成本其實是非常高。
魏國彥舉聯合國巴黎氣候會議島嶼國家談及的兩件事情,第一是關於損害與損失的賠償,其次是要求已經排放溫室氣體國家負起歷史責任,也就是要成立所謂「綠色氣候基金」,這個基金的預算每年的金額總計要一千億美元。他說,就聯合國這項發展,這一千億美金是怎麼算出來的,又跟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歷史排放又是什麼關係,隱隱然說明了排碳是有價格的,其外部成本逐漸在未來世界發展趨勢中納入計算將被實現,而他覺得我國明年也應該要開始考慮能源外部成本問題,進入政策決策系統,這樣一來對於我國能源價格就會有新的估算,這也是溫室氣體減量及總量管制必然要進入的一環。
魏國彥進一步說明提及,台灣對於要發展再生能源的限制性應該要考慮清楚,台灣地狹人稠,但發展太陽能需要大量的土地面積,所以現在的可能性一是發展離岸風力發電,其次是考慮台灣本島有無可能發展地熱能源,今天在台灣的地熱能源供應是百分之零,若台灣地熱能源可以開發,那是可以做基載的,只是這些能源開發都有待技術克服與更多的經濟誘因,若這一部分能源占比可以更多,則化石能源百分比就可適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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