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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12-03 23:23
嘉市e-bike8日上路 滿18歲才能租
2015-12-03〔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繼台北市、新北市,嘉義市也將有e-bike了!
台灣城市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嘉市府、台鐵承租土地,在市區設置十二個站點,打造公共電動二輪車租賃系統,初期提供電動機車、自行車供民眾租乘,基於安全起見,租賃條件規定需年滿十八歲、具輕型機車駕照者才可騎乘,預計八日起試營運。
嘉義市e-bike站點一覽表
市長涂醒哲昨天表示,嘉市約有十八萬輛機車,實施e-bike系統,以「共享」方式讓家戶不用買車,逐步減少機車的使用量,節能減碳。
市議員張秀華在議會總質詢時說,外縣市已出現騎電動自行車車禍受傷案例,建議嘉市e-bike上路前,做好安全配套,又因既有機車停車格改劃為e-bike專用停車格,一般機車停車空間需求也應做好規劃。
嘉義大學蘭潭學生議會議長呂宜政表示,對沒車的人而言,逛街時可租借e-bike當代步工具,很方便,但租車費用如比租機車一天三、四百元來得貴,就不會考慮。
嘉市交通觀光處交通行政科長賴義龍說,台灣城市動力公司以一年為期承租土地,初期規劃設十二個站,其中十一站為市府所有,租金共五十三萬五千三百四十四元,每站設置十到六十台不等,電動機車、自行車總數三百六十五台,以嘉義車站前站數量最多。
賴表示,中央還未修訂通過騎乘的法規,但租賃條件從嚴訂定,無論電動機車、自行車,首次使用要滿十八歲、持輕型機車駕照登錄會員,之後持電子票證甲地租、乙地還;費率為電動機車前十分鐘基本費十五元,第十一分鐘起,每分鐘一‧五元;電動自行車前十分鐘基本費十元,第十一分鐘起,每分鐘一元。
台灣城市動力公司總經理特助洪慧辭表示,第一期設點多選在車站、百貨公司等處,預計明年七、八月擴增為十七站點,並添購自行車,站點則會深入社區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