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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p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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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11-19 15:58
廢除證所稅 留意4大現象
【陳瑩欣╱台北報導】證所稅廢除,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營運長許祺昌昨指出,市場可能產生4個現象,分別是股權買賣時間延至明年、興櫃及上市櫃時程變動、吸引大股東在台上市及免除非居住個人困擾。
許祺昌說,原本計劃今年底前興櫃的企業,可能因移轉股權給券商的時程延後至明年,而延後興櫃時間。已通過上市櫃的案件,原本預定於今年底前要新股承銷且大股東需提供股份進行過額配售的企業,也可能延後到明年,因此可能讓新股的承銷及上市櫃日期延後。
股權買賣延至明年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莊瑜敏指出,家族共同持有未上市櫃家族企業的股權,若遇「分家」有股權交換的需求;在證所稅2013年復徵前,買賣股票所得稅須課徵20%最低稅負。但證所稅上路時將未上市櫃股票納入課稅範圍,稅率為15%或持股1年以上減半課稅,可在權衡後選擇股權交易時間。
KPMG專業組織策略長張芷表示,證所稅停徵若在明年1月1日起,今年出售未上市櫃股票交易利得,明年5月仍要申報。安永會計師林志翔建議,個人可考慮延後股權轉讓或公司架構調整至明年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