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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11-14 15:10

姓名「峯、温、黄」好困擾 將可更正為正體字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由於早期戶籍登記採人工書寫作業,出現許多罕見字體,於電腦化後造字困難,不利資訊的流通處理,為利資料傳輸完整呈現當事人姓名,內政部13日修法,對於過去本名未使用辭源、辭海、康熙等通用文字或使用異體字者,明定得申請將姓名更正為通用字典、國語辭典所列的文字或正體字。例如:「峯」、「温」、「黄」等異體字,可申請更正為「峰」、「溫」、「黃」等正體字。
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姓名條例施行細則」修正草案,於近日發布施行。
為正確戶籍資料,「姓名條例」已明定本人申請改姓、名或姓名,戶政事務所應依職權同時辦理其配偶、子女戶籍資料的配偶、父或母姓名的更改。為保障民眾權益,於「姓名條例施行細則」明定,戶政事務所職權更改戶籍資料後應通知相關當事人更換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
例如「王大山」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改名為「王大海」後,戶政事務所會同時更改他太太林小美的配偶姓名為「王大海」,並通知林小美更換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
另外,為因應實務作業需要並尊重多元文化,將外國人、無國籍人與我國國民結婚或申請歸化我國國籍及其子女於辦理戶籍登記時,得以其中文原名或外文音譯方式取用中文姓名,例如「湯姆漢克」、「鈴本一郎」等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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