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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11-14 15:09

北市10大賣場 廚餘流向不明

中國時報【陳芃、林金池、徐亦橋╱綜合報導】
屏東傳出不肖業者回收好市多的廚餘,轉賣給餐飲業,再度引發食安爭議。北市環保局12日和衛生局組成專案小組,稽查10家大賣場的廚餘處理情形,結果發現全都未依規定作清除紀錄,也幾乎都不是交給合格的再利用機構處理,環保局將開罰賣場業者6000至3萬元。
北市共有16家大賣場,截至昨晚6點30分為止,專案小組已稽查好市多內湖店、愛買大直店和大潤發內湖二店、中崙店,以及家樂福內湖、天母、南港、東興、重慶、北投店。
違規未作清除紀錄
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說明,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事業單位清除廢棄物應該記錄日期、數量、清除機構和處理機構等資訊,並保留3年供查核;清除前要和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甚至可以索取「妥善處理證明」,確保廢棄物有依約定處理。
但根據這次稽查結果,10大賣場全都沒有作廚餘的清除紀錄,也僅有好市多提出清除契約,稱委託新北市一養豬業者處理,但環保局初步詢問該業者、對方卻說不清楚。其他9家賣場聲稱交給某特定人士或機構再利用,但全部都不是委託合法業者。
昨天一度傳出環保局要找好市多和受託的養豬業者「對質」,盧世昌解釋,昨天稽查人員還在檢查其他賣場,將等下周一會同新北市環保局到養豬業者所在地了解,確認契約真實性。
9家未委託合法業者
由於多家賣場都委託不合格廠商處理廚餘,盧世昌說,將請賣場提供監視器畫面、車輛進出紀錄等佐證,若非法廠商有再利用廚餘的事實,環保局將移送檢調偵辦,廠商也可能須負刑責。
另外,新北市環保局表示,昨派員抽查好市多中和、汐止2家分店,廚餘雖有簽定契約,惟都未保留單據,已違反廢清法第36條開罰3萬元,今將與衛生、環保、消保官、農業局等相關局處,針對新北市所有賣場、下游處理業者進行聯合稽查。
好市多:養豬業處理
針對北市環保局發現好市多過期食品疑似流向不明,好市多發言人王友玫表示,過期品處理均簽有合約,與畜牧場明訂不能轉賣,只能用於養豬。對環保局要求告知畜牧場下游廠商,她也表示,「畜牧場就是最後的目的地,沒有下游廠商。」
至於該業者對環保局表示,不記得有回收好市多廢油與過期品。王友玫指出,還要去了解,「我們和他有簽合約,他怎麼會不知道。」同時指出這家廠商叫做「許建和第一畜牧場」,從民國113年6月承標處理。
另外針對家樂福、大潤發內湖店過期品沒有清運紀錄,也沒有訂清理契約被罰。大潤發表示,之前過期品與垃圾一起處理,已開始找尋廠商簽約,過期品將會獨立處理,為防止流出情事,合約還會載明只能給動物食用,不能給人食用。家樂福也指出,總公司都有做好相關清運簽訂,因是各店落實程度有落差,未來將要求落實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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