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曾8858 發達集團執行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11-14 15:06

拚入TPP 高階白領來台 大鬆綁

經濟部昨(13)日盤點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服務業章節,針對高階白領人員流動問題,將鬆綁外國人來台執業的限制,例如免除須在母集團受僱一年限制。此外,將來進口貨品也將排除強迫或強制勞動產製的產品,企業應留意別被貼上「血汗工廠」標籤。
TPP在勞工專章規定要消除各形式的強迫勞動,締約國應以適當方案阻止進口經由強迫或強制勞動、童工所生產的產品。
過去,台灣不少科技廠被貼上「血汗工廠」標籤,這點應予以留意,即便台灣未加入TPP,也會被成員國拒絕採購。
勞動部官員表示,目前外籍人士來台共有四種樣態,從事諮商活動的商務訪客,因非屬工作性質,只要獲外交部短期商務簽證即可入境。若是從事售後服務,例如長時間的機器設備安裝,TPP規定與台灣現行法令並無落差。
至於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台灣現有規定須在母集團受聘一年以上,才能派來台灣工作。勞動部官員表示,已奉行政院指示修改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今年底前完成修法,免除須在母集團受聘滿一年的規定。
舉例來說,某科技大廠想聘僱美籍高階白領來台工作,過去可能受限沒有母集團,或該員未任職滿一年,而無法派來台灣,新規鬆綁後將免除這些限制。
不過,新法鬆綁並不適用大陸人士,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人士來台仍受須在當地母集團聘僱滿一年的規定。
針對履約服務的提供者,如科技廠採購機器設備後,需國外技師專業安裝,台灣目前以最多90天為限,或以契約期效做規範,但國際上許多國家停留期可達一年,已有多國向台灣反映該規定不合時宜。
勞動部表示,履約服務簽證雖以90天為限,但現行法令可由相關國家辦理簽證,加上展延也無次數限制。
因此,若TPP成員國要求台灣放寬停留期為一年以上,或是與契約時間等長,現行法令並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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