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采 發達集團營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11-06 09:38

應徵超商店員 做不到半年得繳3千?

便利商店員工流動率高,竟然有加盟店在面試須知寫上著,員工若未做滿半年,就得拿出3千元請客,還要求簽名。面試者認為不合理,但業者解釋只是為了留住人,沒有真的罰過,但勞動局說這樣的內容已經違法,將會介入調查。
便利商店越開越多家,是不少人打工的選擇,但有應徵者面試後,被要求在這份面試須知上簽名,看到最後一條,她嚇一大跳。
須知上最後一欄寫著「員工做不滿半年,就得拿出3000元,請大家吃飯」。
超商店員幫忙緩頰,澄清只是怕人做一做就落跑,但從來沒有罰過。便利超商為了降低人員流動率,想出奇招,也坦承寫歸寫,不會真的要員工拿錢出來,但有人質疑難道店家是在欺負不懂勞基法的年輕人嗎?
雖然雇主都希望員工能做好做滿,但想留住員工,恐怕得想其他的辦法,這種叫人拿錢請客的方式,可能只會惹出一堆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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