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5-29 12:32

信託業投資海外 鬆綁

【經濟日報╱記者傅沁怡/台北報導】 2009.05.29 03:41 am
外資匯入加重新台幣升值壓力,為促使資金雙向移動、減緩新台幣升值力道,中央銀行將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刪除信託業辦理信託業務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種類及範圍須由央行另定規定條文,並簡化信託業申請許可檢附文件。
銀行外匯主管指出,考量經濟成長率仍不理想,加上廠商出口未明顯復甦,央行希望維持弱勢匯價以提高出口競爭力,可是近期國際美元走弱,外資持續匯入更帶動新台幣升值預期心理,讓央行在干預匯市外,不得不另尋方法「阻升」新台幣。
銀行外匯主管表示,新台幣前(27)日盤中一度逼近32.5元價位,加上外資這波匯入又急又猛,海外新台幣炒匯風也蠢蠢欲動,單靠央行干預,除了效果有限,也增加央行負擔,央行此時放寬對信託業投資國外限制,可帶動資金匯出投資,自然抵銷新台幣升值壓力。
央行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14條。央行表示,基於特定金錢信託亦得投資國內發行的外幣計價有價證券,且先前相關條文已將「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修正為「投資外幣有價證券」,並考量央行對相關業務涉及資金匯出入才有必要管理許可,因此修正條文。
央行原規定,核准辦理金錢信託業務的指定銀行如擬辦理新台幣或外幣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應檢附金管會核發營業執照、董事會決議辦理業務的議事錄或外國銀行總行授權書、法規遵循聲明書、營業計畫書、風險預告書和其他央行規定文件,向央行申請。
其中風險預告書內容應包含商品簡介、經辦及相關管理人員經歷表、風險管理、辦理流程及運用原則和會計處理準則等項目。央行並規定,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的種類及範圍,由央行另定。
修正後規定銀行辦理新台幣或外幣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外幣有價證券,只要就涉及資金匯出入事項檢附文件向央行申請,包括金管會核准辦理金錢信託業務文件、董事會決議辦理本項業務議事錄或外國銀行總行授權書、外匯法規遵循聲明書、款項收付幣別及結匯流程說明。
官員指出,銀行未來向央行申請相關業務的文件可大幅簡化,且央行不再另就可投資的國外有價證券種類和範圍另行規定,信託業經營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外國有價證業務只要讓授權主管機關所訂規定辦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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