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 發達集團董事
來源:幽默搞笑   發佈於 2015-09-14 16:25

公 理

公理
民國時期,有個姓胡的先生留美時,曾被一頭富翁的狗咬傷。胡控告
富翁。富翁請了律師辯護。結果,竟會證明:非但富翁狗不曾咬胡先生,
而且是胡先生咬狗的。
胡敗訴后,叫道:“公理呢?法律呢?”
法官馬上禁止他作聲,嚴厲地說:“你得知道:這兒是法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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