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發達集團監察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9-07 09:42

大老闆亂PO文 證交所要管

只不過臉書發言尺度怎麼抓,恐怕是大學問。上月初蘇迪勒颱風來襲,長榮航班調度大亂,導致不少旅客的不滿和抗議,長榮航董事長張國煒在臉書上抒發心情,其中「我應該下台了」一席話,震撼業界。
雖然長榮公關系統事後澄清,這是「自責甚深」的表示,張國煒並沒有要辭職,仍會繼續領導長榮航空,但此話已引發證交所關注。
敏感訊息股民心驚
證交所董事長林火燈表示,市場對於下台、虧損之類的訊息很敏感,未來若發現有公司老闆沒有透過重大訊息發布業務、財務事項,就會主動要求公司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來說明。也就是,必須在發生日起,到下一個營業日交易時間前,公司應該要說明原委。
未說明清楚將開罰
林火燈強調,如果未能依約說明,將依據《重大訊息處理程序》第9條處罰3萬元違約金,一年內累積達2次以上,或是對股東權益、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證交所可以處以5萬元至500萬元的違約金。
券商主管強調,這類發言最大的風險在於,董事長抒發情緒前,可能連公司董事、發言人都不知道,就算上重訊澄清也要時間,但法人可能擔憂經營權生變而先賣股票,受傷最重的恐怕是不知情的股民。
老闆開金口要三思
律師蔡瑞麟指出,據《公司法》第199、200條,如果董事在執行業務時,有重大損害公司之行為或違反法令或章程之重大事項,股東會有權將該董事解任;若進一步影響到股東權益,股東還可以依照《民法》第28條,公司與行為人應連帶負賠償責任,向公司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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