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7-14 16:22

急下訂200萬買便宜屋 上網赫見那房子......

高市一名曾做過房仲的男子,先上網搜尋佯稱租屋,取得屋主證件影本和房屋鑰匙,再偽造屋主身份證明向地政單位申請房屋地籍資料。之後男子上網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將房屋資料貼出吸引買家上門,結果真有買主不查付了訂金給男子,所幸事後識破男子詭計,才讓這起狡猾的詐騙手法曝光,讓警方得以活逮騙賊。
警方調查,曾從事房仲工作的劉姓男子(46歲,詐欺、偽造文書前科),日前上租屋網站尋找出租房屋,他向鳳山一名廖姓女屋主佯要看屋打契約,取得鑰匙和廖女的身份證影本後,將同夥盧姓女子(46歲)的照片貼在影本身份證上,影印偽造後向地政單位申請到房屋的地籍資料。
劉男上網將房子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出售,高市一名許姓男子(36歲)見房屋位處鳳山區文山特區,但僅賣680萬,與市價千萬差距極大,心動之餘遂聯繫劉男買屋事宜,並於上月18日交付訂金200萬。
沒料事隔不到一周,許男上網搜尋租屋網站湊巧發現,自己即將要買的房子竟在出租,驚覺有異趕忙報案,才發覺自己受騙。警方商請許男以「身上還有錢,想多付150萬訂金」為由,誘騙劉男和假冒屋主的盧女出面順利逮人,起獲剩餘的10萬贓款,訊後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嫌移送,並另追緝假冒代書的李姓同夥到案。
警方說,劉男詐騙的手法高明,與屋主接洽期間,還偽造不動產契約書和相關的貸款資料取信被害人,一般民眾幾乎難以察覺其中有異,要不是被害人在網路上發現要買的房子竟再出租,恐怕要到本月15日交屋時,才會發覺被騙。
轄區三多路派出所所長陳國文也說,能想到拿別人的房子來詐騙,十分罕見,呼籲民眾購屋時一定要請賣方出示房屋和土地權狀正本,並多方查證,以免被這類新式的詐騙手法矇騙,房屋沒買到還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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