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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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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7-14 16:21
男假冒律師寫訴狀 字太美結果…露餡啦
1名年約60多歲的李姓男子,10多年前因案入獄,直到數年前出獄後,在萬華地區幫人代寫訴狀,但因他的字體飄逸又工整,宛如書法「行書體」,再加上他的法學素養不足,訴狀內容漏洞百出,引起檢察官注意,深入追查發現,李男不具律師資格,卻收費代人撰寫訴狀提告,今依違反《律師法》予以緩起訴。李男則自稱,法律常識是在獄中自學而成。
檢方調查,李男幫忙撰寫的訴狀包山包海,除刑事外,也代寫過民事強制執行的聲請狀,而他最常幫忙撰寫的訴狀,則是幫債主對欠錢不還的債務人提告詐欺。特別的是,李男從不使用電腦繕打訴狀,總是以手寫,由於他的字體飄逸,且接案數量不少,引起檢察官注意。
檢察官蒐集了10多份李男撰寫的訴狀,分案調查發現,李男的法律素養不佳,漏洞百出,提告時僅敘述被告犯罪事實,卻從未敘明構成犯罪的要件,而這些訴狀的特點,除了同樣飄逸的字跡外,送達地址都是同處,檢察官日前因而搜索訴狀的送達地,發現該處為李男住處,並在其住處發現不少相同格式的訴狀。
李男到案坦承沒有律師資格,擅自收費代寫訴狀,他還聲稱,自己的法律常識是過去因案入監時,在獄中自學而成。
檢察官傳喚這些找李男代寫訴狀的告訴人,他們都稱,知道李男不具律師資格,但因他收費低廉,撰寫訴狀只要1200元,才會找他幫忙。檢察官調查發現,李男近年共收費撰寫10多份訴狀,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今依違反《律師法》予以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