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媽媽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7-06 13:27

為學區遷戶籍 小心地價稅多四倍

2015-07-06 13:22:03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因小孩就學需要,選擇將全戶戶籍遷出,小心原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土地,會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稅負相差至少四倍。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1%,但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只有0.2%。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土地,除不能出租或營業使用外,也須由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一旦將戶籍遷出,即不再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財政部建議,因故需要遷移戶籍時,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已成年直系親屬任何一人在原戶籍內。如此一來,該處地價稅才可保有優惠稅率資格。萬一被改按一般用地課稅時,需重新檢視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並在地價稅開徵40日(即每年的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逾期申請,次年度才能適用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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